各院(部)及有关部门:
高考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,关系到人才选拔的质量,关系到广大考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,关系到社会稳定。维护高考的公平与秩序,是高校的重要责任。为了严肃考试纪律,维护考试安全,现就有关问题强调通知如下:
一、高考期间(6月7号、6月8号)要坚持正常的教学活动,加强对学生的考勤管理,一般不允许请假。确需请假的,应核清真实原因,严格审批程序。谁批准,谁负责。对无故未到校者,要逐人查清去向,对去向可疑者,要深入追究,直至查清。
二、各院(部)要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,让广大学生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、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。对已违规报考、试图参与作弊的,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,退出考试的,一律不予追究;如执迷不悟、铤而走险,不仅难以得逞,而且必将受到严厉惩处。凡替他人参加考试行为、组织作弊及其它作弊行为严重的,一经查出,学校将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,给予开除学籍处分;触犯法律的,交公安、司法部门处理。
三、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,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。对考试违纪的学生,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况给予严肃处理,情况严重者取消毕业资格;对问题较多的院(部),学校将根据情况适当降低2013年的专升本推荐比例,并与学生工作目标量化考核挂钩。
四、上述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,各院(部)要加强领导,明确责任,落实到人。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,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。
[点击浏览该文件: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考期间加强高校学生管理的紧急通知.doc]
学生处
2012年6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