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春节放假的通知精神,春节放假时间为1月30日至3月1日,为了保障春节期间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,避免发生意外事故,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:
一、各院(部)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,放假前普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。要求学生树立“安全第一”的思想,提高学生对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,防止被盗、火灾,尤其是非法传销被骗等事故的发生。
二、为了确保安全,各院(部)要教育引导学生不擅自组织集体出游活动,更不要参与校外人员组织的聚集或出游活动;学校和各院(部)原则上也不组织集体外出活动。
三、凡是留校学生要向所在院(部)登记,各院(部)、特别是辅导员、班主任要对留校学生做到心中有数。春节期间留校学习的学生,严禁在校内外饮酒滋事。学生需外出时要结伴而行,注意交通安全和自己财产安全并避免与社会人员发生冲突,晚上要按时返校就寝,不准擅自外宿或夜不归宿。
四、春节期间,要教育学生保持宿舍正常秩序,按时作息,不在宿舍做饭,不使用违章电器,放假前和假期中各院(部)可组织辅导员、学生干部对学生寝室进行排查,杜绝安全事故隐患。春节期间,不留宿外人,更不要把宿舍钥匙交给别人使用。学生离开宿舍时,一定要关好门窗,切断电源,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的发生。
五、要坚决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。春节期间,各院(部)严格落实值班制度,明确安全稳定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,层层落实,细化责任,确保全体同学度过一个安全、文明、愉快的春节。
六、各院(部)要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“甲型H1N1流感”防控工作,具体要求按后勤管理处通知要求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