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(部):
期末将至,部分学生已经开始订购回家车票,为保障期末和寒假期间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,避免发生意外事故,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:
一、各院(部)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,放假前普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。教育学生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,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规;在离返校时要搭乘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并有客运资质的车辆和船舶,不乘坐黑车,远途学生可以结伴而行,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;教育学生树立“安全第一”的思想,提高学生对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,防止被盗、被骗、火灾,尤其是人身伤亡等恶性事故的发生。
二、按照铁道部规定,火车站都已实行实名制售票乘车。为此,特提醒广大学生要积极执行国家规定,在购买车票和乘坐火车时,注意携带有效证件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。
三、近期,一些中介机构或所谓的“招工代理”利用部分学生寒假期间找事做的急切心情,在校园到处张贴招聘广告,其中以鞋厂、玩具厂和电子厂的广告居多,地点大多集中在上海、广东、江苏、浙江等工业发达省份,这些招聘广告往往以所谓“丰厚”的待遇,甚至还利用与学生签订用工合同来骗取学生的信任,事实上,他们往往把学生当成廉价的劳动力使用,严重损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;有的以招工的名义骗取钱财,严重损害学生利益。为此,学校要求各院(部)要教育广大学生,假期当中从事兼职和打工活动时,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,多留心眼,谨防上当受骗;同时要教育广大学生提高警惕,不要误入非法传销歧途和邪教组织,要强化防范意识,如果发现非法传销人员、窝点及邪教组织活动,要及时向工商、公安等有关部门举报。
四、要对学生进行提倡文明风尚的教育。教育学生做“十八大”精神的宣传者和践行者,加强自身修养,远离黄、赌、毒,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社会风气和陋习的影响,体现大学生的精神风貌。
五、各院(部)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下发的《关于寒假期间做好宿舍安全管理的通知》精神,做好留校学生的统计和管理工作。寒假期间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实训实习的院(部)要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,并安排专人负责。
六、要坚决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。寒假期间,各院(部)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,明确安全稳定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,层层落实,细化责任,确保全体同学度过一个安全、文明、愉快的假期。
学生工作部(处)
2013年1月10日